|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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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4 11:01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外资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审批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审批条件
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2、市商务部门初审文件;3、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股东签字认可的股权转让或变更协议;5、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及原合同、章程;6、涉及委托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8、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或投资者身份证明,其中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9、受让方资信证明;10、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需提供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备案或批复),应履行进场交易手续的,提交交易所证明文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应提交国资委批复;11、验资报告;12、审计报告;13、企业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14、如因调整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应提交企业投资者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15、如因企业投资者合并、分立、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等原因,导致企业股权变更,应提交股权获得人获得原投资者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16、如因股权质押导致股权变更,应提交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获得原投资者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17、如因企业投资者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的,应提交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还应提交新参股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履历证明和资信证明;及企业对违约方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18、关于拟转让股权是否存在第三方权益或受到限制等事项的说明;19、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号码)。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申请示范文本
我公司是年 月由 (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其中 (股东)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原因)申请将 (股东)持有的 %股权以 (价格)转让给 (新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改变,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1、自治区商务厅: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
2、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3、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4、特殊行业有规定的在自治区商务厅审批。
九、行政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市商务部门初审——商务厅审批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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