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审批 |
|
| 2009-03-24 11:07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外资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审批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审批条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投资各方增资协议;4、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及原合同、章程;5、验资报告;6、审计报告;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8、外方投资者用其在国内其他投资企业或本企业所获得人民币利润增资,应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纳(免、减)税证明;9、不同比例增资涉及国有企业所持比例变化应提供评估报告和国资部门意见;10、投资主管部门对增资项目的核准批复文件;11、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12、市商务部门初审文件;13、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号码)。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申请示范文本
自治区商务厅:
我公司是年 月由 (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经营范围为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原因)现申请将公司投资总额增加至 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万美元,其中 (股东)出资由 万美元增加至 万美元; (股东)出资由 万美元增加至 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金以 (方式)出资。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1、自治区商务厅: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
2、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3、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4、特殊行业有规定的在自治区商务厅审批。
九、行政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市商务部门初审——商务厅审批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