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土地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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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6 10:09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外资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市商务局、南宁市招商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
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土地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该项具体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厅。
联系人:郑学君,联系电话:0771-2109732,传真:0771-5332632。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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